另类宠物饲养受年轻人热捧 买卖饲养均涉嫌违法
发布日期:2014-08-06
编辑:CIPS官网
现如今,养只小猫小狗早已经不稀奇了,饲养另类宠物成了很多年轻人的爱好,比如说可爱的小松鼠、小猴子,还有比较令人恐惧的蜥蜴、蟒蛇等等。但是这些动物并不是您喜欢就能养的,买卖和饲养有可能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西安南郊一家另类宠物店,里面主要经营的是各类松鼠和龙猫,店主说,这些另类宠物并不是野生的,都经过了人工驯化。
记者:这些(宠物)都是野生的吗?
宠物店老板:龙猫没有野生的。
记者:我是说小松鼠。
宠物店老板:松鼠都是驯化过的。
记者:比较乖是吧。
宠物店老板:还可以吧。
而在钟楼附近的另一家宠物店里,记者还见到了一些更为奇特的动物。
记者:老板这个是什么?
宠物店店员:这个是小泰鳄。
记者:是鳄鱼吗?
宠物店店员:对。这个是球蟒。
记者:它可以养到很大吗?
宠物店店员:就大概一米二左右,就是很粗,它是那种短粗形的。
记者:这是变色龙吗?
宠物店店员:不是变色龙,是蜥蜴,它是飞蜥的一种。
不过这些都还不算另类,店员说,只要出得起价钱,他们甚至还能出售一种非常袖珍的“拇指猴”。
宠物店店员:小猴子有,但是需要预订,我们只能帮您去订,您能大概接受一万块钱以上的货品。
当记者质疑,这些野生动物买回去当宠物是否涉嫌违法时,店员说只要去办理饲养证,就没有任何问题。
宠物店店员:我们进货的地方有专门饲养的饲养证,饲养场是有饲养证明的,所以我们拿回来介绍给你,你也要有饲养证。
事情果真如此吗?随后记者来到了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办证就能饲养”的说法并不准确,对于一些国家规定的野生动物,无论买卖还是饲养,都是明令禁止的。
西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副站长刘秋凉:国家对商业经营的(野生动物),有一个54种的名录,里面就包括市面上经常见到的金丝熊、仓鼠,它必须要有一个《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除过商业经营的54种名录以外,比如市面上经常有的蜂猴(拇指猴)、蜥蜴、蟒蛇这一类的,国家不会给个人去发作为宠物饲养的许可证,它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