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2009年4月发出G/SPS/N/JPN/205/Add.2号通报,宣布已拟定《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部级条例》草案及《宠物食品安全标准与规范的部级条例》草案。
其中《确保宠物食品安全法部级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宠物食品除销售方式外向一般大众提供宠物食品均视为法律定义的销售宠物食品,并应符合相关规定;该草案还规定了家养宠物食品生产或进口商在经营前应通报事项等。
《宠物食品安全标准与规范的部级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拟定毒枝菌素(mycotoxins)、杀虫剂及添加剂的标准值;拟定制造标准;拟定标签标准。
上述草案的生效日期为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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